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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水男子两次盗窃中央储备粮被判拘役4个月

发布时间:2020-03-04 13:43:23 阅读: 来源:录音笔厂家

自恃家住粮库附近 两次盗窃中央储备粮

修水一男子被判拘役4个月

九江新闻网讯(沈林 记者朱淳兵)利用自己家住粮库宿舍的便利,竟然打起了偷盗中央储备粮的馊主意。10月26日,修水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偷粮盗窃案,一审认定被告人梁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梁某是修水县本地人。今年5月份的一天凌晨,梁某见中央储备粮修水直属库第20号仓库大门未关紧,遂进入20号粮库内,将6蛇皮袋共计200公斤稻谷盗回家,后将谷碾成米食用。

8月3日凌晨,梁某又携带头戴式电筒、蛇皮袋等作案工具再次窜入中央储备粮修水直属库第20号仓库,分两次从仓库内盗出13袋稻谷放到自家的奇瑞面包车上,伺机运出变卖。后来,因为担心被粮库门卫发现,梁某又将该稻谷转移至自己住的房间藏匿。

不久,该粮库发现被盗的情况,粮库工作人员又在梁某房间内发现被盗稻谷,就向警方报案。不久,梁某被修水县公安局传唤归案。经修水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两次被盗的稻谷19袋总计价格2048.2元。

庭审中,被告人梁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及法院开庭审理过程都表示没有异议。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确认。被告人梁某从侦查、起诉到审判阶段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且追回了大部分赃物,可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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